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彭揚飛 通訊員 鄒旭峰 陳靜怡)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從2023年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俗稱“生鮮燈”)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為進一步落實《辦法》,優化營商環境,保障食品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12月5日,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放心消費示范城市創建要求,對轄區經營生鮮食用農產品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個體經營戶開展“生鮮燈”專項監督檢查。經執法人員檢查,岳陽縣絕大部分各類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主體已經換上了接近自然光的燈具。前來購物的市民黃先生說:“以前肉類在‘生鮮燈’粉紅色燈光照射下,看不清肉類的新鮮程度,如今更換的燈光明亮,購買肉類也能看得更清楚了?!?/p>
針對仍然使用“生鮮燈”的商戶,執法人員積極進行普法宣傳引導,讓商戶認識到使用“生鮮燈”屬于違法行為,勸誡商戶自覺關掉生鮮“美顏神器”,更換普通照明工具。目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已檢查各類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主體178家,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30余份,指導督促市場開辦方、銷售者自查整改。
下一步,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強監管巡查,防止“生鮮燈”死灰復燃,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如有發現經營者使用“生鮮燈”的情況,可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