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余雄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岳陽市委批準,岳陽市紀委監委對平江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余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余雄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組織觀念淡薄,違反議事規則,違規決定重大問題;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紅包禮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謀取工程項目,縱容默許親友在工程招投標項目中“提籃子”“打牌子”,在工程項目建設決策上,利用“話語權”干預或插手工程項目招投標,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余雄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岳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岳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余雄開除黨籍處分;由岳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岳陽市紀委監委)